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正面临着一场数字化的大变革: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合约、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接踵而来,令人应接不暇。
远洋航运界也同样面临着重大的变革与转型:全球航运界龙头企业通过并购规模日趋增大,船舶设计和制造企业形成了对科学技术超快吸收和转换为生产力的能力,新交付和投入远洋航运的船舶负荷力、运载效率以及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远洋航运企业产业链从客户揽货开始、到内陆的物流运输和码头的货物仓储、再到海上国际航运,向货物航运保险服务和报关服务等不断延伸。在近期召开的“2017年中国国际海事会展”上,智能船舶和数字化航运已经成为各大展商的展示亮点和重点。远洋航运界深切地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合约、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对远洋航运企业的影响。
一方面,大数据、网络空间和虚拟空间形成了一个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产生互动,相互影响,网上和网下交易与业务的结合,触发和引起社会制度和交易制度以及相关规则的变革和创新;另一方,航运世界的竞争日趋激烈,冲刺全球航运龙头地位,扩大航运业务份额的竞争,导致名列前茅的各航运巨头纷纷加快了产业与科技的结合,以提升在国际航运领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在这个崭新的时代,谁掌握了有价值的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合约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谁就拥有市场的差异化竞争力和竞争优势。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合约、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为远洋航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涌现的当下,远洋航运业作为历史悠久的传统行业,必将迈入数字化航运的新时代。对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代表的当代信息技术与社会坏境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是远洋航运企业制订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也是远洋航运企业思考未来的重要依据。
大数据:成为远洋航运企业的资产和资本
人类社会正进入一个新的数字化时代。2012年2月,《纽约时报》宣布“大数据”时代的降临。普罗大众通过日常使用的微信和支付宝等网络工具也能充分感受到互联网和大数据对我们日常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影响。中国政府及时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以推动中国大数据产业的应用发展。该《纲要》确认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数字化时代阿里、腾讯、百度、谷歌等著名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的开发和运用,通过向社会大众提供一系列与大数据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成为互联网领域的跨国巨头。目前许多跨国公司都加大了在数据挖掘方面的投入,Software AG、甲骨文、IBM、微软、SAP、易安信、惠普和戴尔电脑等跨国互联网巨头均已经在多家数据管理分析专业公司上投入了巨额资金。这些知名跨国公司在大数据方面的巨大投入显示,大数据在将来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目前在全球研究大数据管理和价值挖掘的学术文献中,“大数据是数据资产”的提法和观点已经被普遍接受。人们已经认识到大数据的资产属性和资本属性。大数据不但是财富的基础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可以通过数据的流通和交易实现财富增值。2016年3月,麻省理工科技评论与甲骨文公司联合发布了一份题为《数据资本的兴起》(The Rise of Data Capital)的研究报告,将大数据确认为与“人力”和“金融”并列的资本,认为未来大数据将成为企业重要的竞争优势的组成部分。数据科学家和权威专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nberger)在其《大数据时代》(Big Data: A Revolution That Will Transform How We Live, Work, and Think)中指出:虽然大数据还没有被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但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大数据蕴涵的巨大价值将极有可能颠覆现有企业的发展方式,用一种不同于现今的发展策略引导企业通过逻辑化思维预测市场环境变化来节省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由此可见,大数据已经成为包括远洋航运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资产和资本。
区块链:给远洋航运企业的大数据运用带来有序、安全和稳定
对于互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三者之间的关系,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在《块数据3.0秩序互联网与主权区块链》一书扉页中开门见山、生动而形象地作出解说:“如果说互联网是一条通往未来的高速公路,那么,大数据就是行使在这条高速公路上的一辆辆汽车,区块链则是让这些汽车在高速公路合法且有序行使的制度和规则。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了一个不规则、不安全、不确定的世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则让这个世界变得更有秩序、更加安全和更趋稳定。”这是一个非常形象化和深入浅出的解说,它有助于读者透过云遮雾盖的信息技术专业术语来理解互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三者之间的关系。
给包括远洋航运企业在内的企业大数据运用带来有序、安全和稳定,这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价值所在。区块链(Blockchain),作为比特币(Bitcoin)的底层支撑技术和基础架构,它产生于比特币的交易系统,是一种新型的信任协议。从法律视角看,区块链的这种信任协议,其本质而言,基本上是无需国家实在法的保障就可以维持的。而区块链这种信任协议的独到功能就是借助于系统的有序化作用,以私力救济方式来弥补法律制度对信用保护的不足,起到实现社会秩序并节约交易成本的功效。信任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必要资源,在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从相信物到相信人再到相信物的多个曲折的发展阶段。人类社会的运行和发展以信任为基本前提。信任是构建互联网交易各方主体安全感和法律秩序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前提。进入21世纪数字化时代之后,社会系统变得更加复杂化,互联网大数据在快速传递信息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同来源信息之间的混沌和混乱,导致互联网上信息的可靠性大打折扣,通过互联网获得信息的风险日益增加。法社会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越多,对信任的依赖和要求就越高。由于社会互信未被纳入立法者的视野之中,所以法律对私人之间不守信用行为的惩罚以及如何保护和促进民间信任等问题,没有被当做法律制度设计的重点。而区块链的出现,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方式,可以很好地弥补立法上的这个不足。如果说互联网解决的是信息的传递问题,那么区块链就如同一台创造信用的机器。区块链为未来价值互联网络体系的形成起到了搭桥铺路的基础功能。区块链是构建社会价值信用体系的技术工具。季卫东教授在《法治构图》一书中指出,全球化和互联网打破了国家的藩篱之后,国际局势的演变更加难以捉摸,互联网上的信息越来越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由此产生的危险意识,乃至恐慌并非法律及其它具体的对策所能消除或者限制。因此,除了采用法律制度发挥增进信用之外,通过区块链技术手段构建数据层面的信任,解决了互联网各方参与主体之间在数据层面的不可篡改和不可抵赖性等信任问题。区块链技术所构建的数据层面的信任,在一定范围内营造了安全和安定的社会环境以及互相依赖和共同繁荣的社会格局。不言而喻,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创建互联网各方参与主体之间相互信任的功能,不但可以使包括远洋航运企业在内的企业大数据运用有效节约制度成本,而且还可以大大提高法律的调整实效。
区块链的不同版本:在数字货币、智能合约和其他领域的应用
美国区块链科学研究所创始人梅兰妮·斯万(MelanieSwan)在其著作《区块链:新经济蓝图及导读》(Blockchain:Blueprint for A New Economy)中讲述了区块链的主要应用领域,并提出了区块链应用的“三个阶段”的观点,即分别是以数字货币为代表的区块链1.0版本阶段、以智能合约为代表的区块链2.0版本阶段,以及在金融之外的政治、法律、科学等领域进行拓展应用的区块链3.0版本阶段。
区块链1.0版本主要应用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从化名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那位数学天才的那篇研究报告开始,比特币从无到有,从少数极客的玩物变成了万众瞩目的投资品,其价格已从每一个比特币几美分上涨到成千上万美元。比特币是目前为止区块链技术最典型的应用,并为人们描绘了一幅全球货币一体化的蓝图,也就是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所说的其发行不再依赖于各国央行的“去国家化”货币。区块链1.0版本实现了虚拟货币及其支付系统的改造。区块链1.0版本最为成熟的应用就是支付,区块链技术将是远洋航运企业开展国际远洋运输和跨境业务支付中的最佳实践方案的突破口,能够让交易和支付过程变得扁平化、清算变得更为便捷。
区块链2.0版本在除数字货币之外的其他金融交易领域(如网上证券发行、股权转让登记,交易结算、跨境支付、网络记账等)具有广泛的用途。区块链2.0版本最具典型代表性的技术进步就是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智能合约是一种用计算机语言取代法律语言和文字来记载交易合同条款的合约。智能合约可以由一个计算系统自动执行。以众筹为例,众筹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具有自动执行(self-execution)和履行众筹项目集资过程中众筹集资各方当事人之间所应承担的合同法律义务,包括筹资与还款的法律行为。众筹集资者与平台上管理者将众筹项目的投资规则转换成众筹项目智能合约条款,投资者投资该众筹项目时,根据众筹集资者的预设规则,系统会自动生成众筹投资的智能合约条款,众筹投资的智能合约可以用来执行众筹的收款与还款计划和安排。智能合约的潜在好处包括降低签订合约、执行和监管方面的成本。因此,对一些交易价值低但是交易频度高的交易品种来说,使用智能合约便能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并保证交易的执行性。
区块链3.0版本涉及的是金融领域之外的具体应用,涵盖了日常经济生活的多个领域,它等同于保证信息能够进行自我证明,不再借助第三方进行信任的建立,并且可以实现信息的共享,提高整个系统的运转效率。区块链3.0版本的愿景是通过建立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实现对去中心化体系的重构和颠覆。
区块链已成为当今信息社会发展的重要生产力,并代表新一代信息技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将对社会生产关系产生巨大影响。对远洋航运企业来说,未来最有希望落地的区块链应用领域是云计算和物联网。
大数据、区块链在远洋航运企业的运用
在大数据已经普遍进入远洋航运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各个层面的今天,一些航运企业捷足先登,已经开始涉足区块链在远洋航运相关领域的运用。根据《珠江水运》报道,2017年内,全球首个航运保险区块链平台已经上线。这就是安永携手区块链专业公司Guardtime在北京创建的全球首个航运保险区块链平台。这一区块链平台是安永与马士基集团、美国保险标准协会、微软、MS阿姆林、韦莱韬悦和信利集团的通力合作下,经过为期20周的概念验证后正式上线的。该平台将保险客户、保险经纪、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通过分布式分类账户相连。区块链平台功能包括创建并维护源自多方的资产数据;将数据与保险合同相关联;接收信息,并就对定价或业务流程产生影响的信息作出响应;联结客户资产、交易和支付信息;获取并验证最新的客户通知和损失数据。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研究在我国得到快速而迅猛的发展。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等一系列法律规范和文件,都将区块链列为重点研发和布局方向。区块链技术是对既往集中式、封闭型管控处理模式的技术颠覆,是在构建、确保信任机制后互联网各方参与主体在互联、互动行为模式上的回归,尤其对远洋航运企业中交互型业务,在流程、制度、组织管理模式等方面均产生重大影响。
在国际远洋航运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远洋航运企业集装箱国际运输的效率。区块链技术优势在于可接入多个网络系统,对敏感数据有安全的保护措施,能自动记录远洋航运企业的每次集装箱发货情况,并形成一个永久的和不可破解的历史记录。此项技术操作简单,流程规范,可以降低远洋航运企业的集装箱国际运输管理成本。区块链对于远洋航运企业而言属于基础设施范畴,这项技术能让远洋航运企业的国际货运资源向更多的方面开放,增加远洋航运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使货物的国际远洋运输更加安全和更有保障,大大增强客户的信任度和客户粘性,并能有效降低远洋航运企业手工作业产生的差错率。一个集装箱的国际远洋航运涉及到多次手续交接,如果采用手工操作则差错在所难免,而区块链技术的“共享账本”(distributedledger)功能则能从一开始就可以避免差错的出现。区块链技术既有网络服务器托管功能,还能使用虚拟货币,未来在远洋航运企业的集装箱国际运输业务中可以衍生出更多的用途。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还有助于提升远洋航运物流的效率。中物联区块链分会首席科学家曹锋博士认为,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和它为共享账本提供的透明性和多方访问能力,可用于跟踪供应链中商品所有权变化,极大提升供应链物流交互效率和准确性。其时间戳特性可有效运用于分别物流体系内各参与主体之间的行为的法律属性,实现轻松举证与追责,从物流行业整体角度提升协作性和提高物流效率。作为能够实现数据一致存储、无法篡改的技术体系,区块链在网络中建立点对点之间可靠的信任,使得价值传递过程去除了中介的干扰,提高价值交互的效率并降低成本,成为构建远洋航运物流价值互联网的基石。显然,区块链可以大大提升远洋航运企业的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远洋航运物流由于运输距离长、中间环节多,涉及海关、银行、保险、商检等诸多部门,较国内物流更复杂,因而提高远洋航运物流效率对远洋航运企业来说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例如从中国到欧洲的冷冻货物,中间要经过多个组织多次交付与转运,远洋航运货物国际运输中的文件处理和管理成本占运输成本的20%。但如果运用区块链技术,由于区块链技术可以采用“共享账本”把在这个链条上所有参与国际远洋航运物流过程的各个主体全部链接起来,这些参与主体的信息可以实时地记录到区块链里,与此同时,远洋航运企业、货主、海关、银行参与国际远洋航运物流的各方主体可以实时分享这些信息,大大提高了国际远洋航运和物流供应链的透明度,提升了数据的可信任度,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国际远洋航运物流的管理成本。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协助海关实现截面管理,减少重复申报与查验。通过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帮助远洋航运货主自主申报、自报自缴,货物放行后审核,提高通关率。
面对数字化,远洋航运企业何去何从?
诚如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在《智能革命:迎接人工智能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变革》一书中所言:“智能革命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良性革命,也是对我们思维方式的革命。”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由于自身巨大的优势受到了全球众多企业的密切关注与欢迎,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针对这些问题,各国政府应该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企业创新,维持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本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远洋航运企业拥抱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远洋航运企业对大数据、区块链的运用和开发方兴未艾。全球管理大师汤姆·彼得斯曾经指出:“一个组织如果没有认识到管理数据和信息如同管理有形资产一样极其重要,那么它在新经济时代将无法生存。”
在数字化时代,如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合约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尤其是发挥好区块链技术提供的“有序、安全和稳定”功能,服务于我国远洋航运事业及其相关产业链、供应链,服务于我国远洋航运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的提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是数字化时代值得远洋航运企业深思的一篇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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